微信运营日记(二)做个“聊得开”的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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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07
齐州监狱26岁李杰离开我已经650多天了,父亲天天以泪洗面,精神恍惚,在没有任何政府的关怀下,乐陵市人民法院却又将父亲推向深渊。
乐陵市人民法院不作为 违法办案事实情况如下:
一、 法院在没有出具任何裁定的情况下,私自冻结弟弟死亡赔偿金,死亡赔偿金只是作为对父亲造成伤害后半辈子的抚慰,不是遗产,是不能被扣押偿还债务,法院不能冻结款项。法院更没有权利冻结此赔偿金。
二、父亲多次提交异议,乐陵市人民法院却始终推脱,甚至推脱一年,以异地执行为理由,任由划拨。
三、弟弟李杰车祸以交通肇事罪入狱,弟弟作为成年人,有驾驶证更可以承担责任,此事件与父亲无关,父亲无任何过错。而乐陵市人民法院却不承认违法判案,葫芦官判决葫芦案。
四、乐陵市人民政府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全部推脱,并未调查监督法院不作为行为。为民服务做不到真正为民。
四口之家仅剩下二口,难道让一个也活不下去吗? 曾经那些热心的百万网民,法制新闻记者、给予帮助的好心人,李阳 再次恳求大家帮助下这个弱势家庭,让弟弟早日入土为安。希望相关部门严查此事,给父亲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。
李杰事件将后续继续发布,李阳将黑暗社会势力层层剥开真正面目。
欣怡的父亲董建设今年26岁,3年前因意外致高位截瘫。帖子上说,他卧床3年、褥疮凄惨、大小便失禁,在妻子离他而去,继母和父亲漠不关心的情况下,只有3岁的女儿董欣怡给他端屎端尿、倒水端饭,其状况惨不忍睹。
有些网友和受众提出质疑:“三岁的孩子如何照顾残疾爸爸?”“父母真是如此狠心,对因残卧床的董建设不管不问?”“欣怡又是如何成为网络红人?”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。
卧床三年
三岁娃支撑着家?
三岁孩子,穿衣和脱衣还需要大人帮忙,端半碗面条还晃晃悠悠,提一个只有少量水的暖壶都有点颤颤巍巍。“三岁娃怎能照顾我残疾儿子三年呢?”付长兰不解地问,她是董建设的后妈。
董建设没有兄妹,车祸四个月后妻子离开了他,父母和欣怡是他最近的亲人。董建设的继母付长兰闻听“继母和父亲对此漠不关心”后大哭:没有我们的照顾,这几年他怎么过来的?
董建设的父亲,50岁的董和民狠狠地抽了一口烟,吐出一丝烟雾,打开了话匣:“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交电费交水费的,他怎么去?”付长兰很委屈,不是我烧水做饭,他怎么吃饭?难道是三岁的欣怡做饭?
董和民说,出事前儿子爱出去玩,有时彻夜不归。付长兰说,儿子喜欢上网。董建设发生车祸的当晚并未回家,家人以为他又出去玩呢。结果第二天一早,董和民在路边地里发现儿子趴在地上不能动弹,此时距离建设发生车祸已经过去了10个小时。但是12月22日,躺在病床上的董建设对“爱玩”矢口否认,随即打起了电话。
狠心父母
对残疾儿子不闻不问?
“我是个后妈,纵然说10个好,100个好,现在也没有好了,毕竟不管怎么样,我都是个后妈。”付长兰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述说,12月21日晚,她半宿没睡着,很烦恼,“怎么能够这么说我?‘父母对他不管不问’,凭良心问问,这么多年要不是我们照顾着他,又怎能熬到今天?我年轻时没出门打工,快半百了出门打工,为儿子还债,反倒成了不照顾儿子的罪人。”
发帖者是
善意的放大?
22日上午,乐陵市黄夹镇东汪村,村支部书记汪爱国收到了一张800元钱的汇款单。汇款单上的地址是淄博,但是没有留下姓名。这是该村收到的首张汇款单,但是后来还有很多捐助和核实董建设家庭情况的电话。
令这些捐款者动容的是3岁孩子的一片孝心,正如董建设给记者展示的手机短信上写的:尽管我一个月1000多元钱,但是我有一个四岁的女儿,能够体会到做父亲的心情,家中有些旧衣服希望欣怡能够穿得着。“这样的短信太多,一天10多个,并收到一个送给欣怡的玩具。”
这些救助源于发帖者的呼吁。
记者拨打发帖者的电话,第一次无人接听,再打过去就是“移动全时通提醒您……暂时无法接通”。
一位熟悉发帖者的人告诉记者,发帖者曾是乐陵电视台的记者,姓潘,近40岁。曾写出一些优秀稿件,获得过有关领导批示。此人现已从原单位辞职。网上发帖用的是“乐陵记者”的网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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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 要:昨天,本报刊发了“乐陵环保干部渎职获罪后仍留任原职”的新闻报道,引起各方关注。当天晚间,乐陵市委新闻发言人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玉胜告诉记者,乐陵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报的新闻报道,已成立多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,本着公开、透明的原则对此事进行调查。
昨天,本报刊发了“乐陵环保干部渎职获罪后仍留任原职”的新闻报道,引起各方关注。当天晚间,乐陵市委新闻发言人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玉胜告诉记者,乐陵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报的新闻报道,已成立多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,本着公开、透明的原则对此事进行调查。
2007年下旬,乐陵市检察院以渎职侵权罪下设的一项具体罪名——环境监管失职罪对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国双、副大队长董艳霞进行立案调查,后在2008年初当地法院对两人作出有罪判决,但免于刑事处罚。事后,两人职务继续留任,引发各方公众关注和争议。仅仅在搜狐网站上,当天有22000余人发表了对此事的评论。
昨天晚上,乐陵市委新闻发言人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玉胜告诉记者,在本报对此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后,乐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,逐项研究报道中反映的相关情况。“我们已经组成了纪检、监察、组织、人事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,按照法律法规各项规定,对此事进行公开透明调查。据初步调查,在2008年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,当时根据张、董二人系事业编制一般职工,非国家公务员,因此对两人继续留用。”
“下一步,调查组将会深入调查两人留用是否有处理不到位的情况。如果有,将立即进行纠正,并向社会公布。”李玉胜说道。对于该局办公室有工作人员对记者所说的“局里没了她们不行的说法”,李玉胜表示此人说法欠妥。
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刚曾向记者表示,对于渎职罪,根据《国家公务员法》的规定,这两人如果是国家公务员的身份,那么在判决结果出来的那一刻,她们就要被单位开除公职,不得留任原岗位。但这项法规仅限于约束国家公务员,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都不受其限制和约束。有人就提出,目前国家对于公职人员的渎职犯罪究责,从司法体制上来说仍有不足之处。
作者:孙珂 张雯雯 网络